省内异地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当事人,请到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地辖区交通违法处理部门进行办理。省内异地违法行为查询电话:96897。

广州辖区内有交通违法行为的车主或当事人在15日内携带本人驾驶证、车辆行驶证到以下的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大厅办理:
(1)广州市广园西路340号之一瑶
   台牌坊对面交通违法处理大厅
   电话:02083120728
(2)广州市芳村区龙溪大道299号之
   一芳村车管分所内
   电话:02081416684
(3)广州市黄埔区大沙东路202号黄
   埔大队 电话:02032398606
(4)广州市白云区黄石路黄石立交
   桥东侧白云二大队
   电话:02036301305
(5)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858号
   海珠大队
   电话:02084298057

办理手续后15日内到市属各建设银行缴纳罚款。逾期缴纳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不接受处理的道路交通违法车辆,将停办车辆的年检、审等各项业务。

对广州市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申诉、提出异议,请拨咨询电话: 020-83120728。

具体交通违法行为的认定,以当地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部门的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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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0)22370666-203、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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